女孩止掙扎。
男把解自己皮帶,扯女孩褲子,就實施犯罪。
而后沉默,舉起棒球棍,狠狠砸。
……
與此同,警察王偉里,到記本。
里個為所私密賬號,賬號里滿對個歲女孩齷齪。
故破壞燈,結。
把變成只屬于自己,永陪伴。
……
許宵爸爸很名刑事辯護律師。
接許宵案件。
許爸爸主張,許宵為屬于「對正奸暴力犯罪,采取防為」,應當被認定為見義勇為,屬于正當防。
法院駁回。
綜監控錄像、現證據、證證。
法院認為,救援受害者刻,許宵并沒制止施暴者,而直接采取毆打為。
該為屬于防過當,涉嫌故殺罪。
因其滿周歲而周歲,判處其期徒刑。
許爸爸,當庭表示訴。
但審終審仍然維持原判。
,2192 ,最好青,將監獄墻里度過。
救婆,救。
而自己,無救贖。
,證席,見法官最終宣判。
法槌敲沉悶鈍響,像砸胸,令于絕望認清現實——
斗過命運。
瞬,哭得難以自抑,扶著子倒,喉嚨被淚堵,眶也模糊清。
滿目聚到,無法顧及,呼嘯般涌愧疚與絕望,將淹沒。
而判決始終挺直背脊紋絲,忽然向投瞥。
竟然帶著點兒笑,無:「姜言,別哭。」
……
輿論沸沸揚揚「反殺案」落帷幕。
于「正當防」「防過當」界限爭鳴,法界久久激蕩。